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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奏给事中黄裳改除兵部侍郎第二状 南宋 · 陈傅良
 出处:全宋文卷六○二八、《止斋先生文集》卷二二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四七
臣昨具奏给事中黄裳缘封驳不行,改除兵部侍郎,乞收成命,且令黄裳依旧供职。
所有录黄一道,当日缴还中书门下省,去后更不付出。
仰见圣心本无适莫,不唯阔略黄裳违忤,亦复不以僣越罪臣。
感激隆宽,何以论报?
黄裳尚未被受供职指挥,琐闼阙官,今已数日。
臣愚窥度,或者陛下以为无此故事,尚迟之耳。
臣考之史传,人臣暂失人主之意,将及去官,俄而再留者,不可胜数。
今特举给事中二事,为陛下诵之。
唐吕元膺给事中同州刺史,及入谢,奏对激切,宪宗嘉之,翊日语宰相曰:「元膺谠言直气,朕欲留在左右,使言得失」。
李藩、裴垍进贺曰:「陛下纳谏,冠于前王。
臣等既不能广求直士,又不能数进直言,合当负罪。
今请以元膺复为给事中」。
上悦而从之。
且夫元膺解职刺州,已有成命,而宪宗终惜其去;
李藩、裴垍复赞其留,遂令元膺再还旧官。
宪宗号为英主,裴、李亦称名相。
虽然,此犹是唐朝故事,非本朝家法也。
绍兴二年,以兵部尚书权邦彦签书枢密院事给事中程瑀三疏驳之,寻令官书书读。
乞罢,遂迁兵部侍郎
不拜,除龙图阁待制、知信州
台谏官江跻、方孟卿皆言:「黄门职典出纳,顾不留自助,窃为朝廷惜之」。
上批复除给事中
及入谢,上曰:「给事之设,正要驳异,岂在雷同?
朕以卿再三求去,勉从所请。
然深不欲卿去,故再有此除」。
出,特赐象笏,是则陛下家法也。
仰惟高宗中兴之初,君臣相与,不事形迹,故程瑀志在报国,不以婴鳞为惧,而敢于驳邦彦
江跻、方孟卿志在惜贤,不以朋比为嫌,而敢于留
高宗天锡勇智,从善如流,故亦不以反汗为吝,而深信等之说,用如故。
传之史籍,千载美谈。
臣所以不敢信宿进此二事,以赞圣断之决。
伏望宸衷体高庙无我之心,二三大臣李藩、裴垍献替之力,特收成命,速降黄裳依旧供职指挥,以增圣治之光华,以劝臣工之兴起。
而微臣不肖,亦得与江跻、方孟卿同托不朽,曷胜荣幸!
取进止。
按:五月初四日奏入,留中。